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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議員王立任針對台中市代理教師的勞動條件質詢。目前台中市國中小代理教師共2367名,代理教師工作內容與正職無異,薪水卻較之扣除寒暑假薪資,總共只能實領約十個月薪資,相當不合理。王立任要求教育局重視代理教師的權益。
教育局長彭富源指出,目前全國各縣市大致依聘期給予薪水,台中聘期為10個月又7日,而薪水涉及教師權益,需有全國一致性標準,因此18日教育部將邀集各縣市商討統一作法,市府教育局將靜電機保養積極參與,暫未預設立場。
議員王立任昨昨(十)日在議會中關心代理教師的權益,他指出,目前市府僅給予代理教師10個月的薪水,暑假的2個月期間不給薪,這樣並非對待人才的正確方法。
對此教育局彭局長表示,由於暑假期間學校並無學生,代理教師並無實際上課,因此不管代理教師的薪水來自市庫或是教育部補助款,目前全國各縣市概依教師的聘期給薪,聘期為開學前幾天至隔年7月1日暑假開始,約10個月又7日的聘期及薪水。
若代課教師於暑假期間到校上課,都會給予鐘點費或是一日薪,不會讓老師做白工。倘若代理教師為正式人員,其可以併計代理年資給予提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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